尊敬的投资者:
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相关监管规定对理财产品底层资产估值的有关要求,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管理人长安银行拟对“长盈聚金”财富增利A款净值型理财计划估值方法进行如下调整:
从“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调整为:“该产品所持交易所固定收益类证券(除含有转股券的债券外),选取第三方估值机构即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与收盘价存在差异的,若管理人认定交易所收盘价更能体现公允价值,可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采取收盘价进行估值。”上述调整将于2022年9月16日(含)起生效。
本次估值调整可能会对产品净值波动产生一定影响。我行将按照监管要求严格尽职履责,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公告。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4日